重归祖国怀抱!丰邢叔簋结束四十载异乡漂泊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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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是不同的!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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