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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鸟鸣声进入耳朵,脑子里面像是响起来雷声,云初放下唐刀,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渠边上,一头就栽了进去。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当云初成为唐人之后,再上唐人户籍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再加上他现在也在为官府效力,自然在加入户籍这件事上要做到完美才好。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为了让牛肉变得微甜,云初往里面添加了一些泡开切碎的葡萄干,葡萄干的果糖与盐巴融合之后,就会把牛肉与沙葱混合之后的青草味转成带着一点野生浆果酸香的复合味道。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云初把牛肉馅料制作到这一步就停手了,让馅料的味道继续融合,从陶瓮里取出已经发好的面团,泡上蓬蓬草烧制的草木灰,等草木灰融化之后,就把这里面的暗灰色的水用丝绸过滤一遍,得到了半碗浑浊的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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