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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贞观十四年的时候,侯大将军远征高昌,随军的民夫大多来自陇右道,也有一部分来自于两个附郭县,长安,万年两县的罪人。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把眼睛里噙着两大泡眼泪的娜哈抱在怀里,替她擦掉眼泪,又把塞来玛刚刚穿好的羊肉重新插在炭火周围,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屈辱一般对羯斯噶道:“你有机会成为大阿波吗?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府兵们打仗不仅仅是勇猛向前,躲在何远山背后漫步战场的云初很快就发现,那些府兵们竟然分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各自统领七八个胡人武士,将偌大的集市街给分割成十几个小一点的战场,且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与人数差不多的突厥人鏖战,隐隐占了上风。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帮着塞来玛将羯斯噶贪污的羊赶进羊圈,塞来玛立刻烧红了一根细铁条,给这些羊重新打上自家的标记。
云初,我有些害怕你了。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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