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富士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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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青碧之色是大唐九品以上官员的服装。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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