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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云初笑着点点头。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唐人的大气磅礴注定了他们变得骄傲,而一个骄傲的人恰恰是最好骗的人。”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云初把眼睛里噙着两大泡眼泪的娜哈抱在怀里,替她擦掉眼泪,又把塞来玛刚刚穿好的羊肉重新插在炭火周围,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屈辱一般对羯斯噶道:“你有机会成为大阿波吗?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