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远: 我还在期待喜剧的“神来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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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塞来玛蹲在湖边洗脸,她也喜欢住在草蜢湖边。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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