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第15次高考,“今年决定去读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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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至于你,不过是一匹长得像唐人的狼而已。”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你休想左右我!”
云初随手拿起一份落满了灰尘的文书翻了一遍丢给方正道:”贞观二十二年,太府寺有令于龟兹镇大关令:准大关令掌龟兹镇交易之事,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槩),以三贾均市(贾有上中下之差)这事你没干,你以前的大关令也没干。”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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