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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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世人皆苦!”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老狼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向娜哈假作撕咬,娜哈却一点都不怕,还把手伸进狼嘴里抓人家的舌头。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还有什么困难吗?”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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