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完这三起命案,我对犯罪与人性有了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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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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