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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因为关系到羯斯噶的命,云初不得不非常的小心,准备好了所有捕捉旱獭的工具,就带着欢天喜地的娜哈跟一脸无奈的塞来玛去了草蜢湖。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听了云初说的话,米满大惊,抬腿重重地在母羊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母羊吃痛大声叫唤了一声,就拖着米满向自家的羊群飞奔而去,直到消失在云初的视线中。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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