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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