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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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文书是不同的!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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