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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云初觉得老羊皮说的不对劲,因为他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还是天策府上将的李世民不喜佛门,预备以儒学为体,道学为表,入侵佛门经典,阐扬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教原本是一家的理念,从根源上解决佛门本土化的问题。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我说了——不许学!”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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