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与“迷狂”:三位“炒币者”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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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这东西没有出来之前,大地还一片冰凉,等他露头之后,西域广袤的土地立刻就进入了烧烤模式。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放心吧,会抹平的。”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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