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增量高居第一,这个城市靠什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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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这些天我看文书卷宗,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门道,我们安西军孤悬海外,这里又颇为富庶,如果没有监管,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各个肥的流油?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你准备让什么样的女人进入你的帐篷呢?”没有了来自大阿波的压力,塞来玛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老羊皮背靠墙壁坐着,如同一幅画。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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