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镜拉满的程前回来了,曾经央视一哥首秀有点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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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我就要吃旱獭——哇!”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只有唐人才会有那么多的规矩,也只有唐人才会把我这个养育你的女人真正当成母亲。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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