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到处跑!”他看不到这个世界,但他决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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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再去大关令方正,壶正何远山那里用印就成了。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云初想要回归大唐,首先就要完成身份转换,从一个回纥人变成一个真正的唐人,仅仅是这一关,就难如登天,太宗皇帝自己不是纯粹的汉人,却把唐人的标准定的极高,由番入汉绝对不是仅凭一张汉人的脸就能办到的。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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