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优等生”也考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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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吃面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双腿在不断地颤抖,只要嘴里没有面条,就会迸发出一阵阵类似感叹的咒骂!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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