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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目标是哪里?”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