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弑母案:最后的悲剧发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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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那是坎儿井里流出来的水,如果你认为坎儿井也是地道的话,它就是。”
娜哈只好求助哥哥,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哥哥投喂。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塔里木河被称之为“无缰的野马”,意思是,这条河根本就没有确定的河道,想要流淌到哪里去,完全看这一年的水量充沛不充沛。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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