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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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一个衙门的外观如何,与这个衙门的权力大小一点关系都没有。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哼,略懂,略懂!”
女人只要跟狼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狼人,男人只要跟羊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羊头人,甚至有一些回纥人开拓性的想跟老鹰啦,骏马啦,牦牛啦,雪豹啦一起睡觉,看看能不能诞生出新的强有力的后代,他们不仅仅这样想,还付诸实施……每年都死很多人。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这句话应该是问到了老羊皮的痛处,云初没有回避,也同样盯着老羊皮的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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