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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就站在招牌底下,巨大的招牌像是被他背在背上,跟一只拖着巨碑的老乌龟一般。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按照我《大唐律》的规矩,在西域执劳役十四年,什么样的罪过都抵消了,甚至是有功之民。”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老羊皮抬头看着天,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一阵子才收回放逐青天的目光,看着云初认真的道:“我与玄奘过瀚海之时遇到了一座孤独的山峰,我们爬到山峰上休憩的时候,玄奘依靠的一块石头裂开了,里面盘坐着一个僧人。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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