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私拆档案引关注:这“档”事,弄错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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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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