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追光之夜》:以时间为轴追光祖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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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云初再看胡杨林跟塔里木河的时候,不远处还站立着一些人,也在看胡杨林与塔里木河。
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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