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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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