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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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找到一个依稀在胡杨林那边见过的一个胡商,用手指了指,那个原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胡商顿时脸色大变,从皮袄里抽出弯刀就跟何远山带来的胡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我没有钱……”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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