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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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我没有钱……”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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