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之约》揭开家装内幕 资深设计师教你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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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今天不一样。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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