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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唐人好色,对于美丽的女人,不论你是哪一个种族的,只要足够美丽,就能一路畅通地进入长安,获得长安城里的勋贵,富豪,官员,百姓们的欢迎,最后变成长安,洛阳酒肆,饭馆,青楼……等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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