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哥哥“披荆斩棘” 回忆杀再次成为流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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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这一次,他不管了。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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