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作文告别角色 《狂飙》又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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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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