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何德何能,竟同时拥有印度、墨西哥两块“缅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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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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