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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回纥人如果是春夏死掉的,只能在当年草木枯黄的时候埋葬,如果是秋冬死的,就要等到草木葱茏的时候再埋葬。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今年,水量看起来不错,已经从于阗那边流淌到龟兹来了。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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