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哈马斯之后,以色列的下一步计划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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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而死亡的人中间,十年前有六成是挑战者,五年前,八成是挑战者,现在,据说死亡的人中间九成以上的都是挑战者。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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