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北溪’管道爆炸事件中发挥了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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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首诗是白居易作的,意境十足,就是他的绿蚁新醅酒的质量差了一些,方正拿来的绿蚁酒还不如白居易诗里面的,至少人家有意境,方正则什么都没有。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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