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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这个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嘴里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滑爽劲道的面条在嘴里滑溜溜的,几乎不用吞咽,就直接进入了胃袋。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随着家里的柴火垛越来越高,塞来玛哭泣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多,她知道,一旦羯斯噶给云初把战马拉来,就到他离开的时间了。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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