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后余生,他劝下40多个想去缅甸“发财”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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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又烤好了一把羊肉串,娜哈一边抽泣着吃自己的羊肉,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瞅着远处正在吃原本属于她的食物的大阿波。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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