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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不是成为唐人府兵就自然拥有回归大唐的条件,府兵想要随时回到关内,没有立下三转以上的军功想都不要想,除非遇到折冲府换防!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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