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园诗人上《乐夏3》,十五年苦果再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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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这根鞭子很长,足足有两米,这是比粟特勤特意在云初家定制的,只要能把这根长长的鞭子搞定,他们家今年就不用给部族上缴羊只了。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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