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高薪但不是铁饭碗,这类公务员真的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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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而龟兹城这里有厚厚的黄土层,土质坚韧而细密,正是开凿窑洞跟挖坎儿井的好地方。
我本来衡量了一下活得时间长,跟活得舒心却时间短,最后,还是觉得人活着开心是最重要的。”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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