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刀郎新歌,是“复仇爽文”就能概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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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云初低着头想了一下,按理说,葛萨璐已经吃了不下十次添加了草乌的美食,既然勐撒卡面部已经出现了紫绀症状,那么,吃了更多美食的葛萨璐的中毒症状应该更加的严重才对,可是,这个家伙在前天还参与了驯野马这样的剧烈的运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阿史那贺鲁的造反之心,不光是我知道,唐人皇帝也早就知道,现在就等着阿史那贺鲁来龟兹决一死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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