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称一来袭目标坠入戈兰高地 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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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这一点很有意思,安西都护府有户曹,刺史府有司户,一个是五品官,一个是七品官,这两个职位的管辖范畴完全是相同的。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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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这几年,听说“天可汗”换人了,这位“天可汗”很小气,还不讲理,不但赏赐的东西少了很多,很多,还要求塞人们给他们进贡活着的牛群,羊群。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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