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辛格:一个很懂中国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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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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