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KTV被老鼠咬伤,商家:正常人为啥徒手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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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梁建方来了,这一次西域之地的胡人,如果不死一大片,都对不起武侯梁建方的杀神名头。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嗷嗷——”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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