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丨德德玛:草原飞出来的歌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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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三很想回答云初的问话,只是心痛的厉害,抽光了他所有的力气,水罐掉进渠水里,随即,他的身体也倒进渠水里,载沉载浮的随着水流走远了。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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