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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我就要吃旱獭——哇!”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云初笑着点点头。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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