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国使馆外爆发冲突!“现场出现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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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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