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费:让人欢喜让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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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云初向后踉跄几步,才站稳了身体,老羊皮披上他的黑羊皮大氅,缓缓地从云初身边走过,还低声对他道:“你走不了了,阿史那特鲁的骑兵已经从四面八方过来了,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牛油炒面里添加了砸碎了的核桃仁,杏仁,鹰嘴豆,再把晒干的黄萝卜跟菠菜粉末添加进去,只要吃这种炒面,就能满足一个人所需的所有营养物质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云……”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羊头人的传说在部族中已经传播很久很久了,如果哪一个部族出现了羊头人,那么,对于部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只要出现了羊头人,部族里的羊群就会一群群地死去,牧草也会一片片地枯死,就连水源地都会干涸,不再有清水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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