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乡挺好的》评分8.3 直面异乡青年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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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不对吧,三月份的事情,没道理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长安却先一步知晓,并且连大军都准备好了,最离谱的是统兵大将已经入了西域。”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猛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一定要用你的真诚的语言,真诚的表情,真诚的行为去欺骗你的目标!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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