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央司令部:美军打击胡塞武装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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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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